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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四川省民政厅《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民政系统、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〔2015〕97号)文件精神,经局党组研究,拟推荐乐山市计算机学校、乐山市扶贫开发协会为四川省社会组织先进集体;张淮安为四川省社会组织先进个人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从2015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8月19日止,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乐山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反映。
电话:0833-2137028。
乐山市民政局
2015年8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