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强、苏荣章、海维昌等:
你们关于成立“乐山市伊斯兰教协会”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,经审查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,准予成立登记。协会成立登记后,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;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;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,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、登记管理机关、有关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。协会的印章式样、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。
此复。
乐山市民政局
2022年4月20日